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口县城城市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头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口县城城市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口县城城市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涉及
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三优两区”战略,切实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品味。根据《交口县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交政发〔2017〕18号)精神,结合该片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征收范围:交口县城城市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涉及的区域。
二、房屋征收部门:交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交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征收补偿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
五、居民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依据市场公允价值的评估结果予以货币补偿,并按主体建筑评估价的10%给予补助。
?(二)选择产权置换的,依据住宅产权被征收房屋补偿指导价参照后附“附件1”进行结构、成新等状况的综合评估认定,并依据评估认定结果,每平米不足1000元的以货币补足1000元后方可置换。
1.原始产权面积与安置住房面积的置换比例为:框架结构1:1.25;砖混结构1:1.12;车皮窑结构1:1.04;窑洞结构1:1。
2.对所选户型面积小于被征收人房屋应置换面积的差额部分,可以由被征收人自主出让并报征收部门备案;可以由征收方依照评估认定结果予以货币补偿;被征收人也可以再选择最接近的面积户型予以置换。
对所选户型面积大于被征收人房屋应置换面积。超出部分在10%以内,按安置房成本价的九折计算;超过10%以上的部分按安置房的市场指导价购买。
3.被征收房屋檐口高度低于2.2米以下的房屋,层高低于2.2米以下的建筑物和房屋结构为彩钢房、活动房、临时搭建的简易房,只按评估价予以补偿,不作产权置换。
(三)附属物的补偿,依据评估作价实行货币补偿,补偿指导价参照后附“附件2”执行。
?六、商铺的补偿安置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依照市场公允价值评估结果予以货币补偿。
(二)选择产权置换的
1.根据建筑物的建筑结构、成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补差额,被征收人须足额交纳补差金才能按比例置换。补差标准:窑洞400元/㎡—500元/㎡;车皮窑300元/㎡—400元/㎡;砖混200元/㎡—300元/㎡;框架0元/㎡—100元/㎡。
2.商铺置换要综合商业区位、是否为商业构造、有无商用地手续和实际用途等因素区别对待,认定的原始商铺面积与安置商铺面积的置换比例为: ??
???(1)用地手续和建筑物构造均属商业性质的,置换比例为1:1.1;具备其中条件之一的,置换比例为1:1.05。
???(2)用地手续和建筑物构造均不符合商业性质的,位于主街道或主干路第一排,实际从事商业活动的,置换比例为1:1。
???(3)无商业用地手续,位于背街小巷且紧邻巷道的住宅,已改造建筑物构造实际从事商业活动可以认定为商铺的,置换比例为1:0.5。
???(4)紧邻主干路或主街道的住宅楼,实际从事商业活动的二层,可以认定为商铺,置换比例为1:0.75。二层以上建筑统一认定为住宅。 ??
3.被征收户的商铺置换原则上同楼层置换。被征收户选择在商住一体回迁房商铺安置的,一层商铺也可以调换二层商铺,调换比例为1:1.6。被征收户选择在综合商场安置的,根据商场铺面置换标准统一安置。
4.实置换面积与应置换面积的不足和超出部分,按市场公允价值计算相互补差。
5.商铺安置选择住宅安置的,一层商铺和住宅价格比例系数取值为2.38、二层商铺和住宅价格比例系数取值为1.59。原则就近安置,若要选择区域的,执行原区域调整置换系数。
???(三)附属物的补偿,依据评估作价实行货币补偿,补偿指导价参照后附“附件2”执行。
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补偿安置
(一)被征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房屋,原则上不予补偿。因征收导致无办公场所或影响正常工作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解决。
(二)被征收企业和驻县垂直管理部门的办公用房及商铺由政府统筹安排,原则上进行等面积产权置换或依照市场公允价值货币补偿。涉及易地建设安置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征收面积有差异的,按照实际成本价互补。
(三)对因企业改制或经营不善导致运行困难的单位,要保证原职工享受利益不变,根据实际情况测算补偿财物额度,商定补偿办法。
(四)被征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涉占用人行道的台阶,原则上不予补偿。
八、庭院征收标准
庭院补偿标准:商业用地273元/㎡,住宅用地237元/㎡,工业用地180元/㎡。对于居民住宅可置换建筑房屋面积总和与占地总面积比率不高于0.4(含0.4)的,可置换建筑房屋占地以外的庭院面积按1:0.3置换住宅面积;对于居民住宅可置换建筑房屋面积总和与占地总面积比率不高于0.3(含0.3)的,可置换建筑房屋占地以外的庭院面积按1:0.4置换住宅面积。选择按庭院比率置换建筑面积的,不再对宅基地面积进行货币补偿。
九、临时安置费
(一)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采取产权置换安置的国有、集体企业,取企业近三年生产经营利润的平均值,按实际过渡期测算给付。
?(二)商铺经营性歇业补助费参照以下标准:
1.用地手续和建筑物构造均属商业性质的,按每年200元/㎡执行;具备其中条件之一的,按每年180元/㎡执行。
2.商业用地手续和建筑物构造均不符合商业性质的,位于主街道或主干路第一排,实际从事商业活动的,按每年160元/㎡执行。
3.无商业用地手续,位于背街小巷且紧邻巷道的住宅,已改造建筑物构造,实际从事商业活动可以认定为商铺的,按每年140元/㎡执行。
????4.紧邻主干路或主街道的住宅楼,实际从事商业活动的二
层,可以认定为商铺的,按每年120元/㎡执行。
(三) 住宅补助费:窑洞、车皮窑及砖混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年60元/㎡;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楼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年80元/㎡执行。
十、搬迁补助费
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搬迁补助费,补助费执行30元/㎡。
十一、奖励办法
1.在政府公告规定时间内,按照本片区域规定时间内签订
“征收协议”的,按签约千元补差总额的90%予以奖励。
(1)在第一时间段即公告期内1至10天内签订协议的,奖励应得奖金的100%; ?
????(2)在第二时间段即公告期内11至20天内签订协议的,奖励应得奖金的80%;
????(3)在第三时间段即公告期内21至30天内签订协议的,奖励应得奖金的50%;
(4)第三时间段到期仍未签订协议的,不再奖励。 ?
2.在政府公告规定时间内,按照本片区域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协议”且在签约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腾空的,每户给予2万元的奖励,并按征收认定的原始可置换建筑面积给予100元/㎡的奖励。
(1)在第一时间段即公告期内1—10天内搬迁腾空的,奖励应得奖金的100%; ?
????(2)在第二时间段即公告期内11—20天内搬迁腾空的,奖励应得奖金的80%;
????(3)在第三时间段即公告期内21—30天内搬迁腾空的,奖励应得奖金的50%;
(4)第三时间段到期仍未搬迁腾空的,不再奖励。
?十二、其他
1.凡属本次县城城市品质提升改造涉及的云梦街被征收户,若在规定期限内积极腾退搬迁。其可在原拆迁地块红线外的区域,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设计标准及建设相关规定,新建住宅或商铺。
2.住宅安置房楼层差价:小高层楼层系数为:三层为基准价,一层和顶层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120元/㎡;二层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20元/㎡;三层以上每加一层增加30元/㎡。
低层楼层系数为:一层和顶层系数为加200元/㎡;二层和五层系数为0元/㎡;三层系数减300元/㎡;四层系数减200元/㎡。
3.安置房市场指导价:(1)住宅安置房市场指导价:按所选片区的原实施方案指导价执行;(2)新建商住一体的商铺市场指导价:一层 6000 元/㎡,二层 4000元/㎡;地下停车位市场指导价:66854元/个。
4.杆线迁移由产权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
十三、本实施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1.住宅产权被征收房屋补偿指导价
2.?附属物补偿指导价
附件1:
住宅产权被征收房屋补偿指导价
结构 | 等级 | 结构及设施 | 成新度 | 指导价 |
砖混结构 | 一级 | 层高2.8——3.2米,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或筏板基础,主要砖墙为承重结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层层设抗震圈梁,现浇楼层及楼梯,内墙白灰砂浆,地面除厨卫为地板砖外其余为水泥地面,现浇顶层有保温层(或加坡屋顶),铝合金或塑钢窗、纱窗,卫生间三具齐全,水、暖、电气设施齐全。(楼房) | 100% | 1020元/㎡ |
二级 | 条形砖基础或毛石基础,层高2.8——3.2米,主要砖墙为承重结构,现浇楼板或多孔楼面,预制楼板,内墙白灰砂浆,水泥地面,顶面设有保温(隔热)层,封闭阳台或原阳台,木门窗,水、暖、电设施齐全(楼房) | 100% | 970元/㎡ | |
三级 | 条形砖基础或毛石基础,层高2.8——3.0米,砖墙为承重结构,现浇屋顶,内墙白灰砂浆,水泥地面,木门窗,水、电设施齐全。(平房) | 100% | 900元/㎡ | |
四级 | 条形砖基础或毛石基础,层高2.8——3.0米,砖墙为承重结构,预制板屋顶,内墙白灰砂浆,水泥地面,木门窗,水、电设施齐全。(平房) | 100% | 860元/㎡ | |
砖木结构 | 一级 | 1.条形砖基础,筒瓦,机制瓦,檐高2.8——3米,砖承重墙,外清水墙(实检砖墙),内墙白灰浆,水泥地面,木门窗,水、电设施齐全。 | 100% | 720元/㎡ |
二级 | 2.条形砖基础,小青瓦或机制瓦,檐高2.8——3.0米,砖承重墙,外清水墙(实检砖墙),内墙白灰浆,水泥地面,木门窗,水、电设施齐全。 | 100% | 540元/㎡ | |
三级 | 3.条形砖基础,筒瓦,小青瓦或机制瓦,檐高2.8——3米,木柱承重,外表砖内土坯墙,内墙白灰砂浆,水泥地面,木门窗,水、电设施齐全。 | 100% | 480元/㎡ | |
四级 | 4.条形砖基础,筒瓦,小青瓦或机制瓦,檐高2.8——3米,木柱承重,外表砖内土坯墙,内墙白灰砂浆,水泥地面,木门窗,水、电设施齐全。 | 100% | 420元/㎡ | |
窑洞结构 | 一级 | 混合结构窑洞:木门窗,内墙白灰砂浆,水泥地面,照明设施齐全。 | 100% | 816元/㎡ |
二级 | 砖石窑洞:木门窗,内墙白灰砂浆,水泥地面,照明设施齐全。 | 100% | 550元/㎡ | |
三级 | 土窑:木门窗,内墙白灰砂浆,水泥地面,照明设施齐全。 | 100% | 300元/㎡ |
附件2:
属物补偿指导价
序号 | 类别 | 规格 | 单位 | 补偿标准(元) | 备注 |
1 | 围墙 | 砖墙 | ㎡ | 45——75 | |
2 | 土墙 | ㎡ | |||
3 | 厕所 | 蹲位 | 500——2000 | ||
4 | 树木补偿 | 胸径10㎝以上经济树 | 株 | 200 | |
5 | 胸径10㎝以上木材树 | 标 | 100 | ||
6 | 胸径5㎝—10㎝经济树 | 株 | 100 | ||
7 | 胸径5㎝—10㎝木材树 | 株 | 50 | ||
8 | 胸径3㎝—5㎝经济树 | 株 | 20 | ||
9 | 2㎝以下树苗 | 株 | 10 | ||
10 | 各类外墙瓷砖贴面 | ㎡ | 50 | ||
11 | 宅基地基础工程 | 建筑面积 | ㎡ | 评估 | |
12 | 菜窖 | 砖 | ㎡ | 70——120 | |
13 | 土 | ㎡ | 30——45 | ||
14 | 照壁 | ㎡ | 65——100 | ||
15 | 大门 | 个 | 500——3000 | ||
16 | 电话 | 部 | 150 | ||
17 | 有线电视 | 户 | 300 | ||
18 | 自来水 | 户 | 500 | ||
19 | 电网改造 | 表 | 400 | ||
20 | 家用取暖锅炉 | 个 | 500——2000 | ||
21 | 铝合金门窗 | ㎡ | 120——180 | ||
22 | 室内装潢 | 根据实地勘 ??验评估定价 | |||
23 | 蔬菜 | 亩 | 3000 | ||
24 | 青苗 | 马铃薯 | 亩 | 1200 | |
玉米 | 1100 | ||||
豆类 | 800 | ||||
谷子 | 750 |
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交口县城城市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