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办发〔2022〕8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开展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
(一)尾矿库。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或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包含冶炼废渣形成的赤泥库,发电废渣形成的废渣库。
(二)堆料场。指工业企业厂区内、外用于堆放矿石、矿粉、灰土、工业固体废物等物料的场地。
(三)淤地坝。以拦泥淤地为目的的坝工建筑物,包括土坝、石坝、土石混合坝。
二、步骤
从即日起到2022年4月25日,为期20天。
(一)排查起底阶段(2022年4月6日—7日)。聚焦排查整治范围,各部门、各乡镇要集中时间和力量,全区域、网格化、立体式开展摸底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各部门要全面起底行业领域企业、项目清单,逐企、逐矿、逐项目开展排查起底。各乡镇要逐山、逐沟、逐村、逐企、逐矿、逐项目开展排查起底。各部门、各乡镇要细化落实排查人员,建立排查台账,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要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7日下午6点前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张海鹏0358-5421638)。
(二)集中核查阶段(4月8日-4月11日)。县安委办负责,对排查起底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按行业分解下达到县应急、工信、发改、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现场核实、资料调阅、分析研判等方式,重点核查企业主体的合法性、项目建设的合规性及存在的主要安全、污染问题,并根据核查情况明确提出限期整改、停产整顿、淘汰退出分类处置意见,于4月11日前经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安委办备案。
(三)分类处置阶段(4月12日-4月25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明确整治标准,推进分类处置。对列入限期整改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应急、工信、审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配合,逐企逐项目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手续完善和问题整改。对列入停产整顿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一律采取停产措施,逐企逐项目明确整改清单、整改时限,未完成整改、未验收销号的一律不得擅自组织建设、生产。对列入淘汰退出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监、审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督促企业限期淘汰退出,拆除地上建筑,恢复土地原貌。分类处置情况于4月25日前经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安委办备案。
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交口县开展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 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海贵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王尚赟 县政府副县长
白玉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任云平 县应急局局长
李志勇 县工信局局长
王计军 县审批局局长
马志杰 县市监局局长
刘俊峰 县发改局局长
刘硕平 县水利局局长
郝玉树 县林业局局长
张晨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俊生 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云平同志兼任,负责领导组日常事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全面负起排查报告第一责任;各部门要全面负起行业监管、整改处置第一责任,要组建领导组和工作专班,落实配套制度和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不彻底,瞒报漏报、搞形式、走过场,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彻底,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附件:1.乡镇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登记表
2.部门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登记表
3.部门(乡镇)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汇总表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附件1:
乡镇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登记表
序号 | 排查地点 (具体到村组地名、企业) | 发现问题 | 排查时间 | 所有人 | 排查人 | 备注 |
(注:排查地点务必具体到具体村组、企业,摸排清楚问题的所有人)
排查人签字: 被排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
附件2:
部门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登记表
序号 | 排查地点 (具体到企业) | 排查问题 | 排查时间 | 企业类别 | 排查人 | 备注 |
(注:排查地点务必具体到具体企业)
排查人签字: 被排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
附件3:
部门(乡镇)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汇总表
序号 | 排查地点 (具体到村组地名、企业) | 发现问题 | 排查时间 | 所有人 | 问题类别 (疑似类别) | 备注 |
排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填表时间:
????本文件由交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读。
????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堆料场淤地坝集中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