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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01-18 15:14 来源:交口县民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9月1日,县巡察三组对民政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2022年9月20日将巡察意见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讲话精神,提高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巡视巡察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阐述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强调了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是党中央在新时期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严肃执纪问责的一项重大举措。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理论素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紧抓实抓好巡察整改情况,取得整改工作最大成果。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武丽萍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牵头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履行主体责任,亲自部署安排、亲自调度指导,形成高位推动、高效落实,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推进落实成效显著。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局整改办加强对整改工作督导督促,不定期对整改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定期调度等机制,有力推动整改工作高质高效。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室,将严肃问责,以严格整改纪律和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二、具体情况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党组将反馈的3个方面16类问题,细化分解为29个具体问题,提出了29条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1月16日29个问题,有27个完成整改,占93%;还有2个完成部分整改,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

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党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的问题

1、政治意识不强,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对民政业务政策的学习不够系统。对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殡葬改革条例》和孤儿领养、移风易俗工作等方面的政策学习不够深入。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党员学习存在应付差事的态度,学习笔记和交流研讨数量、质量不高,为群众办实事成效不佳,自觉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殡葬改革条例》、《孤儿政策条例》等党中央精神和民政业务政策纳入学习内容,明确主讲人利用每周三学习日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学习笔记。现已集中开展7次,自学2次,学习各项内容13篇;二是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回头看”,党员干部认真撰写研讨材料。三是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近期下基层走访困难户50余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8户纳入低保保障,1户纳入特困供养正在办理中7户;我局于11月24日下发《交口县2022年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共发放给2663人,消费金额515800元。

2履职尽责不够扎实

2相关机制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出台了《关于建立困难群众救助长效机制的通知》(交民发202254)其中包括困难群众协调保障机制、动态管理审核机制、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信息核查机制、复合机制、主动发现机制等各项机制。同时做好一年一次的多部门信息数据比对。形成了具体的落实办法和健全的机制体制。

3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建立多部门联合数据比对常态化机制的通知》(交2022100)和《关于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交2022101)文件,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救助对象更加精准。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对低保、特困、残疾人救助家庭进行经济状况信息核查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多部门数据比对,通过信息比对1户城市低保因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停发,34户残疾人因证件过期停发。

4)落实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的任务未能按时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有13家村委建设改造幸福小院,1家村委建设改造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我县88个行政村,预计年建成运营68家,剩余20个不具备建设老年服务设施的行政村采取邻村代管的模式,共同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餐饮、娱乐等基本服务,届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将达到100%。二是社工站建设情况。目前7个乡镇在完成选址挂牌的基础上已确定社工站服务内容、成立机构,完成人员配备。可正常开展日常业务。

5)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县级殡仪馆建设进度。自五月底开工以来,施工方平整场地,累计完成0-160米涵洞建设,0-80米挡土墙建设,实现业务楼主体竣工,水电接入,工程量完成30%。由于天气转冷,现场不满足施工条件,11月初施工人员已离场,项目暂时停工。二是加快供地手续批复。2022年2月28日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交口县二零二一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字〔2022〕289号),3月18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转发交口县二零二一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吕政地征字〔2022〕21号),目前,县自然资源局正在抓紧完善供地手续。四是加快拆迁进展。2022年5月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联合水头镇、我局开展拆迁工作。后续被拆迁方木材厂向县自然资源局、水头镇和我局提起行政诉讼,拆迁工作中止,2022年6月离石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判决书,我方败诉。下一步将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加快拆迁进度,确保工程尽快完成。

5、社区治理工作开展存在差距

6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的通知》(晋民函〔2021〕158号)要求,项目建筑面积原则上在500-2000平米之间。经与水头镇各社区沟通排查,2023年1月10日水头镇向民政局提交《关于搭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说明报告》,其余五个社区中暂未有合适场地可供养老服务设施改造。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水头政府沟通,督促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任务。(整改期限截止2023年底)

7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不充分

整改情况:我局下发《交口县民政关于做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交民函【2022】10号)文件,督促各乡镇、社区加快推进培育社会组织力度。截止目前全县共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345个,其中6个社区社会组织69个(附名单),达到每个社区拥有不少于10个的标准。

8社区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创新宣传方式,在第一、二、三社区召开工作人员交流座谈会,座谈会上,大家就当前社区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问题各抒己见,提出了很多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第三社区开展线下宣传,共发放宣传册200余份,二是我局研究制定《社区培训计划》,于11月21日-11月23日集中对各社区开展“社区微课堂暨工作人员专题培训”。从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基层网格治理、“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社区疫情防控等方面在社区开展宣传及培训工作。

9)开展“一约四会”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制定出台了《“一约四会”制度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让“四会”在制度指导下充分发挥作用。我局经过认真筛选,根据各村委结合村情,在因村而宜、因地制宜的情况下,推选出水头镇水头村、广武庄村、第三社区;石口镇陈家峪村、王家庄村;康城镇下仙村、尚家沟村;回龙镇山头村;双池镇西庄村;桃红坡镇冯家港村;温泉乡庞子窊村等11家优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二是组织桃红坡镇冯家港村和元沟村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并将活动经验在其他乡镇推广,让评选工作作为推动基层治理工作的有力抓手,努力营造和谐氛围,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三是因我县现未有违反村规民约的现象发生,我积极通过网络下载违反村规民约的案例下发《关于违法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予以惩戒典型案例学习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做好违反村规民约典型案例的学习。

7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不够有力

10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交口县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党组书记带头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做好学习笔记。二是定期专题研讨,对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形成第三季度意识形态研讨材料。

11党建阵地建设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公环境将局会议室墙面制作党组织机构、党的宗旨、党支部工作职责、党的纪律、党员权利和民政工作文化上墙(见附图)。下一步将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制作宣传板块在楼道、走廊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

12惠民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制作《惠民政策清单》、《社会救助明白卡》,利用复合保障对象的时间在各乡镇重点宣讲低保、特困认定办法和临时救助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共走访7个乡镇20行政村,发放、粘贴宣传单200余份。

8、巡察整改不够彻底,部分问题出现反弹

1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乡镇民政助理员更换频繁,工作素质不高的问题我局于9月22日、9月26日对各类救助系统实操人员和救助工作经办人员分别组织了《全县民政系统低保信息系统操作使用》、《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低收入老年人居民认定办法》、11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省社会救助政策解读视频培训会培训会》。累计培训3次43人次。后期将会继续根据各项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系统的培训。通过培训将会极大提高各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业务能力水平。下一步加强与乡政府沟通更换民政助理员时尽量任用熟悉民政业务的工作人员。

14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形式化的问题出现反弹

整改情况:12月1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民主(组织)生活会,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列出问题清单,填写谈心谈话卡,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确保了民主(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召开。会上邀请了派驻十组王月珍书记,王月珍书记对民主(组织)生活会做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大家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做好问题整改,将巡察整改圆满完成。

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检查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的问题

15对资金使用跟踪监督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交口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交民发【2022102号),文件要求细化各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监督管理,对下拨的工程项目资金和乡镇救助资金按照每季度进行一次的监督检查,为下一步各项资金的安全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积极与县财政、信用社沟通,做好社会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第四季度社会救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户,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2、工作精细化水平不高,有损害低保户利益的现象发生

16部门信息共享度不高

整改情况:按照《交口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我局提请政府办于8月8日下发《关于对低保、特困、残疾人救助家庭进行经济状况信息核查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多部门数据比对。我局救助中心与各乡镇民政办、村委(社区)工作人员针对这22名残疾政策享受存疑人员,于近期逐一入户走访,通过核查残疾证核算家庭收入等核查方法对5人不符合政策对象予以停发,10人停发残疾补贴,符合政策保留7人。在此基础上我局救助中心对现有享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残疾人1249人通过同残联进行数据比对,未发现有残疾证过期仍享受政策的。

17未严格执行低保准入政策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山西省低保审核确认办法》执行,我局救助中心与各乡镇民政办、村委(社区)工作人员针对其中4人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结果4人均符合低保保障政策。下一步将按照《山西省低保认定办法》要求,针对收入不稳定的低保对象对其家庭经济状况每半年核查一次,收入稳定的低保对象一年核查一次。

18低保测算工作缺乏准确性、及时性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测算家庭人均收入。我局救助中心与各乡镇民政办、村委(社区)工作人员针对这2人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结果如下:5月重新测算水头镇梁xx收入,低保金额变动为963元,并补发3-5月差额1182元。桃红坡郭xx于2022年3月份进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2022年4月因其死亡退出低保,目前保留其妻子马xx,经测算,目前保障低保金额70元。

19家庭人均收入测算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根据《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认办法》(晋民发202157号)文件规定“赡养人收入不能精准认定的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一定比例测算”。在实际测算过程中无稳定收入的按我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在此期间我局多次组织救助经办人进行了培训确保精准测算。

3对特困人员、低保户的救助审批及拨付不及时

20未及时审批救助申请

整改情况:部分群众救助档案资料不健全,退回补充完善资料时间较长,未能按审批时间节点报回。乡镇未按时提交所需核对信息。严格执行《低保审核确认办法》,“审核确认工作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按时审批发放,乡镇“自受理3日内提交所需核对信息”,已建立“未提交信息平台工作台账”。对申请、批复、审核确认进行全流程跟踪问效。2022年全年共批复低保保障对象65户108人,全部按时全额发放到位。

21未按规定及时拨付低保金

整改情况:根据《山西省低保审核确认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自确认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经核查低保档案及发放系统孙xx、张xx低保2021年1月份审批,2月份发放,执行时间无误。

4、对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的运行监管不到位

22床位堆叠闲置、尘土覆盖的不运行现象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配置护理人员。全县34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均已配置日间照料护理员,负责设施日常清扫维护及安全管理。二是申请运营经费。2022年7月8日,交口县财政局、交口县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交财社〔2022〕154号)文件,拨付各乡镇资金31万元,用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行,缓解了运行经费紧张问题。三是出台管理制度。2022年7月18日,县政府出台《交口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交政办发〔2022〕25号),厘清了县主管部门和各乡镇的责任,完善了各项制度,弥补了管理漏洞。四是加强监管力度。在10月中下旬的检查工作中,我局陆续对水头镇2家、石口镇6家、桃红坡镇3家、双池镇3家、温泉乡4家,合计18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进行了检查。各村委养老服务设施均正常运行中,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重新制作更换标牌,修理破损娱乐设施。

23日间照料中心规划不科学,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督办双池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我局在10月20日向双池镇民政办下达督办函,要求根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开展整改工作。现双池已完成选址、搬迁,地址选在双池一小背面一层门面。

24部分日间照料中心资产管理不善,存在流失风险如西郊子日间照料中心将麻将桌外借村民使用。

整改情况:督办西交子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我局于10月20日向桃红坡镇民政办下发督办函,要求其根据整改要求尽快完成整改,加强日常资产管理,谨防流失风险。目前,已整改完毕,外借的麻将桌已收回。

关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监督检查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问题

25党组抓党建工作弱化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局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局党建水平,局党组亲自带头深入学习,结合自身岗位开展研讨认真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心得体会。二是抓好党组织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抓好学习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通过宣讲、集体学习、集中观看视频等方式将党建工作进行量化分解和落实。

26学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按照程序发展,确保党员质量水平。我局现有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二是局党组书记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党课内容,并于11月16日组织讲授了《民政局党的二十大学习党课》。三是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爱心捐款13人1700元。11月24日下发《交口县2022年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共发放给2663人,消费金额515800元。

27学用结合有差距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于11月16日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当前民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经验交流研讨,会上党组书记提出民政部门首先是政治部门,民政干部都是党的干部。我们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会后全体党员干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

28股室职能配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9月29日召开局全体会议按照《交口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交办字〔2019〕14号文件规定重新设置了相关股室,并以《交口县民政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及各股室负责人的通知》(民发202271)文件下发,局股室配置由原来的办公室、社会救助中心、财务股、社会组织党建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中心、基层政权股8个改为现在办公室(党建办)、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党建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4个股室;二是针对尤越原任基政股长同时下乡驻村的问题,我局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了调整,由王俐方负责基政的业务工作,尤越专职开展驻村工作,并以《交口县民政局关于调整部分股室负责人的通知》(民发202245)文件下发。

29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调研,深入一线全面摸排政策落实情况。近期,郭琦副局长率领社会事务股一行深入各乡镇,了解殡葬改革落实情况,对18家村委养老服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解排查;深入各村委,对17家在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指导,及时纠正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我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检查,现场测试消防设备,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今年我局共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次。对全局党员干部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三是12月1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民主(组织)生活会,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列出问题清单,填写谈心谈话卡,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刘金生、高静琼针对个人处分问题做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真正做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确保了民主(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召开。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民政局党组将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加快推动未完成了整改事项,压紧压实各方面责任,加强指导调度,履行“一把手”抓整改责任,全面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目标任务。

(一)再压实整改责任。为加快推动后续整改工作,民政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再进一步压实党组责任、压实“一把手”责任、压实分管领导和单位责任,形成层层有压力、个个有动力,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再加快整改进度。针对目前2项未整改完成事项,出实招、抢进度,千方百计排出困难,主动作为、主动担当,破解难题。力争2023年年底完成殡仪馆建设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三)再巩固整改成果。民政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发展有力抓手,持续抓好成果巩固,持续抓好制度建设,持续推进长效常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5422374

电子邮箱:jkxmzjbgs@163.com

民政局党组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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