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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口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国土资源类)第3号建议的答复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2-08-30 15:40 来源: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任海玉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易地搬迁土地复垦质量低、无法种植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复垦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很重视,认真做了调查研究,现将议案办理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整自然村搬迁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的指导意见》(交政发〔2018〕38号)和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交口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复绿竣工验收方案》(交政办发〔2020〕10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实施了66个自然村整村搬迁,共土地复垦复绿1567户4380人,其中康城镇涉及22个整村搬迁自然村,土地复垦复绿573户1613人(白家墕村应土地复垦复绿17户55人,沟西村应土地复垦复绿15户40人,沙洼村应土地复垦复20户53人,上仙村应土地复垦复绿46户126人,原上村应土地复垦复绿21户54人,后洼村应土地复垦复绿24户81人,解家洼村应土地复垦复绿61户178人,摘叶村应土地复垦复绿20户66人,平等村应土地复垦复绿18户53人,前墕村应土地复垦复绿32户91人,西河村应土地复垦复绿43户121人,克胡村应土地复垦复绿23户58人,杏胡村应土地复垦复绿25户64人,榆树坪村应土地复垦复绿10户27人,刘家墕村应土地复垦复绿42户109人,尚家沟村应土地复垦复30户80人,长街村应土地复垦复绿27户70人,前岭村应土地复垦复绿3户7人,西坡村应土地复垦复绿41户126人,小堡洼村应土地复垦复绿11户36人,杨家洼村应土地复垦复绿21户64人,南庄村应土地复垦复绿23户54人)。

2020年11月14日至24日对全县水头镇等六个乡镇实施的66个整村搬迁村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工程(以下简称“土地复垦复绿”)进行了竣工验收。

康城镇验收组成员单位意见:

县自然资源局整改意见:按照交政办发〔2020〕108号文件内容,补充完善相关验收资料。

县农业农村局整改意见:土地质量基本达到标准。

县扶贫办整改意见:前墕村、克胡村、杨家洼村、上仙村、后洼村和摘叶村已全部拆除。长街村、尚家沟村拆除已基本完成,留1处贫困户未分房。南庄村拆除未完成。西河村、白家墕村、西坡村、前岭村、原上村、沟西村、沙洼村、解家洼村保留有生产用房,未见用房相关批复文件。刘家墕村、小堡洼村、杏胡村、榆树坪村、平等村已基本拆除完成。

县水利局整改意见:复垦地未配套水利设施。为保证复垦土地安全运行,复垦土地上游涉及有沟道的要求筑截水沟;复垦土地旁路比地高的,要求沿路开挖排水渠。总体要求外来洪水不允许进地,防止冲毁耕地,确保复垦土地防洪安全,正常受益。

县林业局整改意见:该村拆迁工程按要求不需要复垦为林草地。

县文旅局整改意见: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易地扶贫搬迁拆除不涉及古村落和文物的保护。

对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康城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30日前已整改到位。

感谢您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复垦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真诚欢迎您来我局督促检查工作。

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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